樟府办发〔2022〕53号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樟树市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樟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樟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数字化引领,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樟树建设成为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紧扣重点工作,深化主动公开
1.加强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政策发布、深入解读、互动反馈、项目落地等工作;深入解读数字政府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要主动公开有关数字经济特色优势和未来产业指导目录;要结合实际主动公开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行业数字化转型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等信息。
2.加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国家稳经济措施和省市相关政策的发布,推动政策直达快享,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赋能加力。加大受疫情影响相对较重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融资优惠、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政策措施,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等营商环境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执法信息公开,营造一等营商环境。
3.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等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要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科学研判舆情,强化动态跟踪,进一步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着眼社会民生,优化公开服务
4.规范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最新疫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级信息准确、口径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维护好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5.优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服务民生实事办理,从办好民生实事的各环节出发,做到全流程公开,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着力公开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相关就业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推送工作,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逐步实现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坚持以公开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信息公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6.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梳理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目录清单,今年年底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应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及早部署、全面推进,为下一步建立全省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
7.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有力有效推进本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底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根据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在政府网站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本系统或本地区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集中发布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合法权益的,要督促依法限期整改。
三、聚焦解读回应,拓宽公开渠道
8.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重点围绕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惠民举措、执行标准等要素,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对群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解读。2022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解读率要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注重提高原创政策解读比例,综合采用H5解读、视频解读、图文解读、专家解读和场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落实好“政策解读专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解读工作的连续性。
9.拓宽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重点围绕基层政府决策前公示、重大政策执行、管理过程、服务内容及结果等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省“五型”政府社会监督平台涉及本地区的群众意见建议。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政府部门开放周”、各乡镇(街道)要适时开展“乡音土话讲政策”等互动式政务公开活动,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信息进行面对面互动交流。加强政务公开专区、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1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涉樟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回应工作机制,实时关注政务类信息的社会反应,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注重从舆情回应处置中认真总结,切实改进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依托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信箱等平台,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规范群众诉求受理、转办、督办、回访等全流程办理标准,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3日内完成答复。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计依申请公开高频热点事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公开实效
11.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2022年10月前,完成政府网站改版优化工作,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注重信息发布质量,做好信息发布的事前检测和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设置专题专栏,加强监测维护,打造权威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加强日常运维和风险预警。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民生信息发布力度,在提高发布质量和提升传播力影响力上见实效。
12.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省里建设指引有关要求,坚持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方法,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独具亮点的基层政务公开名片。试点单位要因地制宜,主动结合本地实际和地方特点,加快完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重点公开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情况。同时要注重加强协调联动,及时跟踪问效,总结典型经验,确保按时完成“十县百乡”建设,及时将工作进展、成效上报省、宜春市,努力发出政务公开“樟树好声音”。
13.探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要加快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村(居)两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探索建立《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做到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公开关于农村各项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拆迁安置、扶民救济、惠民工程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居)委会供群众查询。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现场解答、电话问答等工作,方便群众理解、参与和监督。
五、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
13.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办大数据发展中心要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推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对照今年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4.强化人员配备。要选优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人员变更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大数据发展中心报备,并做好业务交接及传帮带工作。要将加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以会代训、以学促干、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现有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15.加强考核监督。健全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奖优罚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