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府办发〔2023〕58号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樟树市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要求,现将樟树市科海化工有限公司等43家单位列为樟树市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公布(见附件)。
各地、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保障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认真履行重点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附件:樟树市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2023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樟树市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樟树市科海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德盛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江西隆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江西仙康药业有限公司、樟树市冀鲁化工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冠京香料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赣江五硫化二磷有限公司、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蓝恒达化工有限公司、江西省派其联石油有限公司、樟树市金港加油站、樟树市城南加油站、樟树市昌傅兴昌加油站、樟树市吴城山前加油站有限公司、樟树市店下加油站、樟树市中洲加油站、樟树市洲上农机加油站、樟树市惠泰燃气有限公司、樟树市经楼镇加油站、樟树市府城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销售分公司(樟树车站加油站、黄土岗加油站、双金加油站、茅家山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樟树中心油库、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樟树石油分公司(刘公庙加油站、越明加油站、朝阳加油站、大桥加油站、樟树加油站、河东加油站、昌傅加油站、临江加油站、河西加油站、樟树仁大加油站、樟旺加油站、樟观加油站、阁山加油站)、江西景嘉化工有限公司、樟树市中源湛溪加油站有限公司、江西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江西众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刘公庙加油站、江西瀚蓝能源有限公司、江西中石化昌域有限责任公司、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湘虹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江西春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江西湘樟化工有限公司、樟树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樟树市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樟树市天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