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刘公庙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刘公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樟树市刘公庙镇刘公路50号刘公庙镇人民政府,电话:0795-7721002,邮编:331212)。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刘公庙镇党委高度重视,现将2020年度刘公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在公开内容上,我镇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保密事项外,所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在公开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的基础上,加大推行阳光政务、建设阳光政府力度,拓展扩面,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公开:
一是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包括镇党政领导及机关各部门人员机构设置及变动情况,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执行、完成情况,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的出台、落实情况等。
二是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如城乡环境治理硬件设施建设;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着力加强了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政府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事项等。同时我镇还加强了粮补、家电下乡等国家政策补贴的集中公开;对为办民实事目标,我镇不仅加强在群众和各方人士中征集意见,还将工作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通过将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发展态势好。
三是公开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及民生事项。重点对涉及人、财、物等核心内容的事项进行公开,对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重要物资招标采购,公用经费使用,工程发包,土地征占用,安全工作,评先评优,办事程序和条件等实行有效制衡和有效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依申请办理工作更加规范。结合《规定》的修订,镇政府办公室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规范文书”,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点的指导,做好当面申请的接待、咨询和服务,加强依申请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全面掌握申请人的诉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做好涉及依申请办理的投诉和建议的调查核实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答复合理合法、但群众不理解的,做好解释工作。
二是依申请办理平台更加完善高效。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全镇依申请进行全量全流程管理。进一步严格平台使用规范,明确要求各单位对通过线下渠道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办理平台,确保镇依申请件“应登尽登”。
2020年刘公庙镇政府办公室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继续保持了政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进行及时检查调整更新,达到更新及时,内容正确、方便公众的目的。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本年度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算、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情况。并根据单位情况变化,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
(四)平台建设
镇各部门、站(所)需发布信息时,审核通过后,由专人通过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等方式,依法、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等工作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强化监督保障力度,压实相关人员责任,提高思想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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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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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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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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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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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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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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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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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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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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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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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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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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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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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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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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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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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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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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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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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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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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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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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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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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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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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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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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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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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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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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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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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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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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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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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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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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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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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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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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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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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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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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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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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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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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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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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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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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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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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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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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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我镇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不够,有时需要上级部门的提醒。 二是信息公开的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有效做好交接。三是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信息发布人员通常由党政办人员兼任,且只有某一人负责,办公室其他人员对该业务不熟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镇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使多人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上级组织召开的培训会,特别是视频会时,要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