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江镇人民政府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临江镇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西大街43号,电话:0795-7811081,邮编:3312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有效促进临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镇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镇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付志兵同志担任,成员由各局(站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镇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我镇以公示栏、政府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镇政府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4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3条,公告公示4条,部门动态17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未发现有延时、泄密等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临江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定期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安质完成。2021年,临江镇线上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线下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主体为自然人,按时办结1件,结办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重要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的上网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我镇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四是加强交流互动。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投诉、樟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政民互动栏目,定期对网民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汇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根据市、区相关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体验区建设工作,确保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二是认真落实四季度测评整改,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升。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对公开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议,确保公开人员履行职责,并对违反规定人员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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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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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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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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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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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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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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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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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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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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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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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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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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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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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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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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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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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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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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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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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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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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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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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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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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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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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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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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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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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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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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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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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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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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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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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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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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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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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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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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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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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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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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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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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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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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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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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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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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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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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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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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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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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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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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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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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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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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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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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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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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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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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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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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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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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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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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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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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公开“三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网站自身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临江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