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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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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省、宜春市、樟树市环保中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逐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股室具体承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我局成立了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随着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分工,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印发实施《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制度》,确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查询方法,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程序、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监督办法。

(三)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检测信息公开,每季度1次公开樟树市饮用水源水质检测现状;二是主动公开项目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等信息;三是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31

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强化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4、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强化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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