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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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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7号,电话:0795-7362066,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樟树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宜春市、樟树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强化解读回应,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助力全市“五型”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樟树市住建局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66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1条,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住房保障相关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在政府网站设办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公开14件,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樟树市政府网站责任栏目信息发布、更新任务,确保我局所属栏目信息内容合法完整、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根据人员分工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严格内容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住建领域政务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平台建设

着力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切实增强资源共享深度和广度,突出网站信息公开主体性地位和作用,力求在樟树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政务信息更及时、准确、透明。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为完善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建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等等。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对政策文件与解读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做出了进一步改进,大大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724

8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47

1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1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56064.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素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定期维护,督促各业务口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力求做到“应公尽公”,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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