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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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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7号,电话:0795-7362066,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樟树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公开平台,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通过“抓契机、抓重点、抓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0年樟树市住建局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72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51条,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4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转发与发布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6条,住房保障相关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按照《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樟树市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樟树市住建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予以公开3件,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制作了信息公开审批表,规范了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规范栏目信息发布,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切实增强住建部门工作透明度,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四)平台建设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设置栏目的基础上,结合住建部门职能实际,向市政府申请设立了房屋征收、市政建设、行政执法、住房保障等业务专栏,丰富了信息发布平台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樟树市住建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了工作管理和考核制度,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地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5

-449

3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21

3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4019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随着樟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樟树市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工作,公开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大和拓展,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方面与上级要求有差距,各业务口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部分栏目信息还存在更新不够等问题。

下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定期反复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及时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干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其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务公开实施常态化管理,定期提醒督促各业务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发布、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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