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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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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住建局联系(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7号一楼,电话:0795-7362066,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参照《2024年樟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围绕住建局重大项目建设、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市政建设等重点工作,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各栏目信息公开,2024年樟树市住建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302条,其中工作动态59条,规划计划6条,行政执法37条,财经信息16条,公示公告16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发布和转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18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36条;三是抓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重大建设项目37条,重点领域信息市政建设21条,住房保障13条,房屋征收6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0条;四是推进公共企业信息公开,2024年新增专题专栏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用气领域公开适用主体清单1条,相关制度9条,通知公告1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新收到依申请公开共19件,17件线上申请,2件邮寄信函申请,其中4件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8件无法提供;其中1件结转次年已办理,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并归档保存。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三审三校”制度,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级审核,主要领导把关后再发布。加强后台信息管理,及时对各级反馈的错敏字、错链、排版错乱等问题进行整改,定期对已失效政策性文件等信息自查清理,同时举一反三,避免同类型问题反复出现,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住建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根据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权责清单发布涉及我局的各类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发布形式,通过樟树发布等新媒体平台,以短视频形式发布住建领域工作信息、阶段性成果等信息29条。灵活运用政府网站“栏目更新预警”功能及市政府办公室每周栏目更新提醒,保障各栏目更新频率,避免出现栏目超期未更新、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并借助网站信息发布的一键排版与错字检测功能,确保信息发布页面布局美观大方、用词准确。

(五)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住建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配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信息公开任务。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2024年共参与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3次。2024年4月份组织开展了以“建言城乡项目建设,助力樟树品质提升”为主题的固定开放月活动,本次活动参与人数10人,收到意见建议7条,均已办结回复,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8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0689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2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有待提升,部分答复不准确,未能完全满足申请人的需求。二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节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入,比如房屋征收进展情况等信息,尚未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条例,对收到行政复议的案例进行分析学习,积累经验,提高答复精确性,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要做好法律审查,确保用词合法性和准确性。二是结合住建领域年度工作计划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明确涉及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大对与民生实事密切相关领域的公开力度,如定期发布项目规划、工作落实进度、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确保群众能更深入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工作,也为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我局未就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相关费用。

樟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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