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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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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淦阳街道杏佛路69号财政大楼,电话:0795-7362990,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扣财政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财政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财政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共155条。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的相关内容,即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相关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财政直达资金情况及其他财政有关数据等,此外,积极更新财政动态、通知通告、会计管理、政府采购、财政非税系统票据监管等财政业务,积极转发财经新闻、会计信息、财政文化、党建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3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条。来信方式:信函申请0条,网上管理系统上申请1条。处理结果:依申请公开的信息1条,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0条。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持续推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探索推进财政直达资金下达、拨付情况公开,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情况公开,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做到有动态及时公开,有政策文件及时公开的同时做好相关的政策解读。

2.公开方式多样化:虽然我局没有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但是会及时将一些需要大力宣传的信息和文件发送给上级对口部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专业杂志加大宣传。

3.网站监管:配合市信息中心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涉及财政方面的信息公开审核监管。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指派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落实,为做好政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5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明显提高,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较少,解读内容单一;二是直达资金专题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加强财政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内部巡查力度,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提高宣传实效,让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樟树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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