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工信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工信局联系(地址:樟树市政府大楼一楼,电话:0795-7333621,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57条,其中执行公开中工作动态信息29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专项规划1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决策公开中政府文件信息1条,其他有关文件信息3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管理公开中机构职能信息3条,财经信息中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结果公开中建议提案办理人大建议信息3条,政协提案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减税降费信息2条。年度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在深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中发布惠企政策信息1条。在服务公开中发布工信局权责清单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部门信息指南,列明各类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持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专用章”制度,受理渠道公开透明,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专人管理和答复格式,提高我局依申请公开能力水平,严格遵守依申请公开法律审核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办理报备。
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受理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行,我局按照“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股室具体抓”的要求,从解决组织领导问题入手,定责任、抓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明确了责任股室,确定了具体工作责任人员,建立了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格局。
2.坚持数字化管理,及时发布高质量信息。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工作动态信息每一周发布更新一次;规划计划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规范化标准化。按照上级要求,要求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完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实施重大决策预公开。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过程中,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并反馈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出台后,均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根据职能调整,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根据政府公开目录对外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
2.渠道多样,促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企业掌握工信系统信息,了解工作动态,除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以外,工信局还积极利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文件宣传等形式对外公开,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将有关惠企政策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及时传达给企业,并按时办结上级部门转来的咨询和投诉。
3、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根据上级要求,新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和政府文件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制度,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的所有稿件,都需要进行“三审三校”并填写审核登记表。汇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文件,作为工作手册,进行免费发放,便于工作人员学习和应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专班小组,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布。
(五)监督保障
1.细化责任落实。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保证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了责任股室,确定了具体负责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专班每年不少于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抓落实、重调度、强担当。通过政府办数据调取督查及第三方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需责任追究情况。
2.加大考核力度。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年终考核体系,并纳入干职工年度考核管理。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坚持每月核查,补缺补差,及时更新。做到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更新更加及时,服务更加优质,重点更加突出,全面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3.强化学习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政府办举办的政府网站栏目改版及数据迁移培训会,通过微信、OA办公系统等多渠道及时传达政务公开要点和有关政务公开知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有效地提高了对政府部门信息专栏建设、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等进行了全面的系统学习,使参会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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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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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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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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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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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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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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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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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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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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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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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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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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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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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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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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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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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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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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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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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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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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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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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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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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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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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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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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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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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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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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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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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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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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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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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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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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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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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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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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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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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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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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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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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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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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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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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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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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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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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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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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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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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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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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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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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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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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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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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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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入性和实质性还需加强,解读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二是政府文件的发布程序不够严谨、不够规范。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很大的空间。为此,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加快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政府文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三审三校”与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规范程序发布,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2.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规范透明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尽量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3.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力争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加强内容保障,发布更多权威准确、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产品,完善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功能,为公众查阅政策文件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市工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