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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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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由我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科技局联系(地址:樟树市人民政府6楼,电话:0795-7162382,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樟树市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本局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

2、实时公开更新本局工作动31条。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工作成效、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

3、公开了本局年度报告;

4、公开了本局相关政策文件并做好文件的必要解读:包括本机关的方案、细则、办法等文件,或者转载的市、宜春市、省、全国的政策文件;

5、做好预决算的公开;  

6、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信息以外的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本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 

2、本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不收取费用。

3、本局2021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为0次。

42021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度我局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加大了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了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并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做到有动态及时公开,有政策文件及时公开的同时做好相关的政策解读。

2.公开方式多样化:虽然我局没有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但是会及时将一些需要大力宣传的信息和文件发送给上级对口部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专业杂志加大宣传。

3.网站集约化:我局没有建立专门网站。

4.网站监管:配合市信息中心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涉及科技方面的信息公开审核监管。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每月的抽查、每季度的第三方评估测评以及年终政务公开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一是通过在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征求意见、向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社会评议,对评议活动中各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督促相关股室和责任人整改到位,对合理可行的建议积极采纳应用。二是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对于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不全面、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公开相关事项的和违反保密规定,公开的内容含有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协调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等方面都得到充分保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机关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推进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发布、回应群众关切,保障信息公开各渠道的畅通性、准确性、时效性,推动全市科技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樟树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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