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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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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樟树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淦阳路10号,电话:0795-7364506,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树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有力保障了广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樟树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务公开的“五公开”的程序,对照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文件解读、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等内容。共完成:

1.决策公开(政策文件10件、政策解读4件);

2.管理公开(机构职能3件、部门预决算2件、应急预案及应急预警11件);

3.服务公开(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办理行政审批60件);

4.结果公开(社会公益事业领域11件、公共监管领域39件);

5.执行公开(向公众公示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动态58件、公布行政执法类信息18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的安全生产大局,扎实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政务公开平台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二是强化政务信息数字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数字化管理水平,强化信息管控力度。所有公开的信息都执行“三审核”制度,公开源头管理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确保责任到人。三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四是规范文件清理。对过期作废的文件坚持按程序及时清理,并向社会公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政府网站为公开第一平台,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好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始终坚持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内容,不断丰富平台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我局要求对公开的信息由相关股室、分管领导及局主要领导严格把关后发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极参加全市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必要性和规范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履职能力。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业务,主要领导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我局信息发布员严格做好发布信息的初审,敏感及重大信息还需要局主要领导终审的信息审核流程。三是加强学习及培训。要求信息发布员做到主动积极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文件,明确年度信息公开任务,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虽然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措辞核稿工作还需进一步严格、细致、准确;政策解读存在短板,多元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高,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发布稿件的审核,尽量减少错敏词的出现,对于以往发布的稿件进行自查自改,发现错敏信息及时更正;二是补齐政策解读短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如利用图表、生动有趣的短视频等方式,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政策内容;三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系统梳理并整合政府信息,建立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能力与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樟树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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