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洋湖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党政办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洋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樟树市洋湖乡横梁街道18号,电话:0795-7317084,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乡根据《樟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通知,严格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充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以“公正、公平、便民”的根本原则和“及时、准确”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公开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各项民生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报告全文包括: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截止2023年12月31日,洋湖乡人民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一)主动公开
今年我乡认真按照《洋湖乡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洋湖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稿件质量。积极主动维护和更新平台内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条,其中概况信息17条、公示公告8条、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12条、财政资金信息4条、建议提案信息6条、工作动态54条、机构领导人事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33条、村(居)务公开104条,内容涵盖卫生健康、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创文创卫、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我乡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优化办事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登记,并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对办结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档。2023年度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记录。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大线下政务公开“两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乡级政务公开体验区设施设备及文件资料。同时,组织各村政务专员前往试点地区参观学习,明确专人管理村(社区)政务公开信息角,按照建设要求用心选址,精心设计,按功能划分区域,对照建设内容、标准、范围,全力建设好各村、社区线下政务公开信息角。
2.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围绕重点领域、民生热点,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及电话、职能设置、领导分工到年度工作目标、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都按要求公开。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源头管理机制,高效规范抓好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加强各部门各科室的工作衔接,实时对重要文件及信息进行发布。同时,规范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填写,坚持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重点检查公开内容真实性、格式排版、录入范围等是否准确规范,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抓好日常信息发布和栏目更新工作,不断提升公开内容及质量。
4.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经核查,2023年度我乡未发布规范性文件,无记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公开信息及时化。认真贯彻落实《洋湖乡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对线上政府网站平台实行常态化管理工作,明确两人(实行AB岗责任制)负责线上平台信息发布与维护,提高网站内容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公开方式多样化。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线上政务公开网站按要求定期发布信息,线下积极开展政策宣讲、送政策入户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村级政务公开信息角和公告公示栏目,做到政策落实公开透明。
3.信息审核规范化。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重点检查公开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我乡今年按时更新栏目内容,积极落实栏目预警整改。
(五)监督保障
1.领导重视。2023年度主要领导共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分管领导每月调度一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牵头推进线下政务公开建设工作,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2.配备齐全。乡级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政策解读专员、两名政务信息员,各村(社区)明确一名政务专员,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坚持做到有组织、有专人、有办公场所和经费、有职责。形成了各部门协调配合,乡村两级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组织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从未迟到或缺席。会后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并及时召开本级工作推进会,将工作目标、要求及时传递给各科室及村(社区)。同时,召集各部门业务骨干、村(社区)蹲挂点干部、村(社区)政务专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会,针对规范文件发布、制定政策解读、组织志愿者进村政策宣讲、推进线下建设等不同内容组织开展多次业务培训。
4.群众参与。在乡级政务公开体验区、各村(社区)政务公开信息角准备意见建议箱(簿),定期收集整理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到“阳光政务、透明公开、群众监督、共同参与、扎实进步”。开展“固定开放月”活动,运用“你建言我来办”、政务公开问卷调查、现场参观座谈等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价,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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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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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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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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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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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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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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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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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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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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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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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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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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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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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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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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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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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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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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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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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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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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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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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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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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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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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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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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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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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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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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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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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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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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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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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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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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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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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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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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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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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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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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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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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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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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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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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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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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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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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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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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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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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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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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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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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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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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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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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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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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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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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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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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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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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元化,内容单一不够通俗易懂;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村(社区)线下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针对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增加图文解读、视频解读、问答解读等多种形式,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案件事例,用通俗易懂的文字丰富解读内容。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单位分管负责人、政策解读专员及政务公开干事,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日常管理,把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对村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推进“阳光政务”打通最后一公里。组织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促进村级政务专员收集整理“三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完善,同时进一步做好渉敏涉密内容保护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