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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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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樟树市公安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公安局联系(地址:盐城南大道11号,电话:0795-7324009,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树市公安局在樟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政府下发《2024年樟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规范政府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稿件质量的基础上,强化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樟树市公安局持续抓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办公、政工、警保,主抓中心工作的局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并安排了两名民警负责该项工作。工作中做到关注民生,积极回应,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以及涉及政策解读、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24年,市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7条,其中工作动态53条、政府文件4条、其他有关文件5条、政策解读 5条、行政执法12条、部门预决算 2条、人大建议 4条、政协提案5 条、治安管理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信息常态化公开,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及新媒体“三审三校”基础上,挑选能反映公安特色、回应群众关注度高稿件发布,确保了网站信息每周都更新。根据市政府办查错机制以及第三方差错纠错反馈,及时解决错链、失链、错敏词等问题,做到信息发布精准、全面、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平台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樟树公安”“樟树交警”发布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局领导协调解决工作难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深化政民互动,先后开展了“固定开放月—警营开放日”、“千警联千企”活动,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意见收集等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和了解公安工作,收集解决企业实际困难2个,发放《樟树市公安局便民手册》450余本,发放40份表格,回收40份,均非常满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3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831

行政强制

23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5.9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发布信息中有错敏词。

改进举措: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统筹推进新政务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及时更新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并依托“樟树公安”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维护,形成定期自查机制,及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自我检查。同时,充分发挥办公室牵头作用,加强点对点指导,及时发现、通报并督促整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樟树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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