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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卫健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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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樟树市卫健委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樟树市杏佛路91号,电话:0795-7119986,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樟树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省、宜春市、樟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组织领导和完善机制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成公开工作。

卫健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了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了解新《条例》,进一步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保证了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提高了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卫健委在樟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0条,从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公开五方面发布,包括部门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部门工作动态、医疗卫生、公告公示、回应关切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樟树市卫健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樟树市卫健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了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

(四)平台建设。做好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内容更新,做到公开透明,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根据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设置,参考了《樟树市网站栏目规划及责任单位划分》,对网站栏目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对各栏目的更新周期做了限定。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樟树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五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0

11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

0

1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1

7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9

49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按照新《条例》、省、宜春市、樟树市要求,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完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强化。

(二)整改情况:2021年,市卫健委将按照新《条例》、上级工作要求,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樟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并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深化公开内容。市卫健委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照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三是积极组织,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里的各种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知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樟树市卫健委).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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