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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粮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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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樟树市粮食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粮食局联系(地址:樟树市大路口路1号,电话:0795-7332614,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树市粮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粮食安全保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以樟树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为主线任务,切实做到了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樟树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2024年,我局根据《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栏目内容情况如下:

1.决策公开:转发上级有关文件5条,并对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共计5条。

2.管理公开:发布本单位机构职能2条,领导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2条。

3.结果公开:未收到建议提案。

4.执行公开:发布规划计划4条;行政执法情况5条;工作动态5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樟树市粮食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做好信息更新工作,明确公开程序、审核、职责等制度流程。需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要求,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编辑,经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室、局分管领导审定后按程序上网公开;对可能引起公众较强反响的相关信息,由局领导班子审定后再行公开,严格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樟树市政府网站定期更新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政府文件解读等栏目,并根据市政府网站普查和监测通报机制,对于平台信息监测的反馈,及时解决错链、失链、错敏字等问题。我局于2024年度开展以“聚焦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固定开放月活动,达到了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交流,不断提升群众对市粮食局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的活动目的。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明确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公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回应,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市粮食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召开了一次政务公开工作讨论会,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保障了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但政务公开工作要持续平稳推进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市粮食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动政务人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积极性,引导全局形成勤于思考、求真务实的风气,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完善学习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定期交流,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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