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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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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樟树市水利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水利局联系(地址:樟树市滨江大道96号,电话:0795-7333532,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树市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在推动水利事业发展、服务民生中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我局在政务公开平台各栏目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共计135条,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决策公开15条、执行公开71条、管理公开9条、结果公开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示公告4条、财政直达资金4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12条,保障了群众对水利信息公开诉求。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我局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全面梳理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类别,细化责任分解到各股室及个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做好栏目更新、安全防护、日常维护等工作,保障信息顺畅流通。凭专业与严谨查出 20 余个疑似错误信息,并及时修改,让平台信息权威可靠。

(五)监督保障

一方面,建立监督保障机制,践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控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走向。分管领导聚焦实操细节,确保每个环节都精准到人,执行有力。局办公室安排具体人员专职负责管理平台,保障信息在各个环节顺畅流转。另一方面,内外监督双向发力。水利部门构建自查自纠体系,各科室专业人员定期给平台“体检”。从源头确保信息真实可溯,审核环节依标准推敲内容、杜绝错误信息。同时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安排专人迅速核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全方位提升平台品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0.14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解读材料多为条文照搬,缺乏通俗易懂的案例阐释,普通群众难以理解政策要点与自身权益关联。202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水利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焦点,加大水利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由专员撰写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涵盖政策背景、目标、关键条款释义、实施步骤等,与政策原文同步发布。二是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前收集、整理、审核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樟树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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