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樟树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9号,电话:0795-7169929,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一是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落实工作,并要求各职能科室指定一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夯实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及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形成信息公开内容由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定的标准流程,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机要文件管理和各类文件的印制、保管、清理、归档、销毁工作的保密安全措施。三是营造浓厚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宣传氛围。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并利用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领导信息等概况信息2条,春运方案、建设项目公示等政务动态30条,预决算财经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一)主动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精准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9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政府动态、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等内容进行公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局没有接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件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利用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定期对信息发布员开展培训,规范信息发布。要求信息发布员严格按照《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建好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用好政务新媒体,理顺了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严格根据上级下发的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规范我局的管理系统栏目,每月度根据平台信息检测的反馈,进行整改,2019年我局在交通运输工作领域信息发布,让民众切实的感受到信息公开的高效性、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工作。成立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原则、任务及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对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追究的原则、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有力的依据。指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监督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公开信息的维护情况、受理情况进行督查;受理公众举报。年底对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部门和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业务培训作为做好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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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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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31 |
增加251 |
148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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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5 |
增加5 |
11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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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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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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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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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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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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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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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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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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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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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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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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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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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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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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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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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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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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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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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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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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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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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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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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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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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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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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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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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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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力度、广度和内容、网上政务服务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和《工作要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二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统计调研与分析;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引入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监督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