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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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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樟树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79号,电话:0795-7169929,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樟树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助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农村公路建设、公众出行等民生工作,通过樟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开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精准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工作动态、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等内容进行公开,20231月1日至20231231日,主动公开信息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没有接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件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利用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信息发布员严格按照《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严格坚持信息公开送审制度,做到重大信息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签字不公示,日常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方式,创新运用政务新媒体、手机 APP、两微一端。强化网站监管,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牵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加强对网站信息的监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重点将主动公开落实纳入局机关各股室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各股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三是主动接受社会评议,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目前群众反馈良好。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5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调整更新不够及时;三是部分股室主动公开意识仍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常态化更新维护,有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内容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布和政策解读的深度,不断加强传播形式创新,切实提高政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加强考核与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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