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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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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樟树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5号市政府大楼7楼,电话:0795-7333735,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我中心在樟树市人民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条,公开内容涉及部门预决算、上级文件、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2025年全年,我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中心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有关要求,我中心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宜春市及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一是规范内容增效。及时更新调整政府网站目录设置和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清晰,网站整体规范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二是选优创新利民。在人员配备上,我中心选优配强,充分发挥年轻人在平台上的活力和创新力;在内容上,除传统的文字公开外,积极采用通俗易懂的表格、图片等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府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为民利民。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责任,完善信息,及时处理上级部门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纠错意见,积极采纳群众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好建议,确保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向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稿件存在超期发布或者集中发布的现象。

二是人员培训力度不足,业务能力还需要精进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发布管理。强化稿件更新与常态化核查,确保栏目内容实事求是,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符合条件的稿件。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围绕机关事务工作动态,相关政策等核心领域,对政务信息公开人员进行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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