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樟树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由樟树市供销社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供销社联系(地址:药都南大道9号,电话:0795-7332559,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樟树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及省、宜春市和樟树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为重点,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为着力点,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为切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我社制定了《樟树市供销社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各有关科室工作责任,为切实抓好信息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更新提供了有力保障。我社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参照共性目录清单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单位政务信息上传和更新符合有关要求。围绕完善我社概况等信息,进一步完善领导信息、股室职责等内容,并对部分栏目进行修改和增减。同时,将目录调整情况通报各室,要求各股室对照调整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按照各栏目更新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保障相关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2021年度,共更新和发布30余条各类信息,本年度未收到“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反馈工单。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对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着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程序,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审核发布制度,通过拟稿股室初审、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逐级把关的信息审核机制,从源头上保障了我社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抓好对全国供销总社、江西省供销社、宜春市供销社等平台投稿。抓好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栏目设置、调整和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监测报告等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和改进,切实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我社对照有关要求,我社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了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切实压实压紧了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通过强化考核等方式,让有关股室和工作人员了解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知晓各自工作与信息公开的关联性以及有关栏目公开的更新频率,进一步激发各股室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中专兼职人员数量少,各室协调配合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更新有时还不够主动和及时,有时需要上级部门提醒。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和充实,创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多。

下一步,我社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压实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切实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举措。二是加强各股室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社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三是结合我社实际,不断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樟树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