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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供销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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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樟树市供销社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

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9号

邮编:331200

电话:0795-7332559

电子邮箱:zssgxs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树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宜春市和樟树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我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供销社方面的各类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社在樟树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余条,其中政策文件、政策解读10余条,规划计划7条,财经信息2条,更新了机构职能信息2次,对结果公开作出说明8条,发布工作动态40余条。积极开展多元解读,今年制作图文解读《樟树市2024年春季农资集采配送下乡助推春耕生产方案》一篇。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4年度,我社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设立了樟树市供销社政务公开专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提供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意见反馈等服务,在走廊开设供销社政务公开专栏,对单位领导信息、机构职能、人员信息、涉及面广的政策文件及日常信息等进行公开,逐步做到标准化建设确保信息的发布准确和严谨,我社严格落实《樟树市供销社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樟树市政策解读专员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由起草人员填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经股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把关后方能发布,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单位安排政务公开联络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区进行日常管理,对所设栏目进行更新、发布,充分利用栏目更新预警,对信息中心、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隐私信息、错敏词、断链错链专项排查问题,及时对照落实整改;今年8月底开展主题为“供销开放 打造为农服务综合体的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邀请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社、企业、居民代表、人民监督员等10余人现场参观和座谈交流,市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参与活动各个环节,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供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是樟树市供销社提升为农服务的新途径,也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了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高度和水平,确保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稿件发布由股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后发布,从源头避免错敏字等错误,严格抓好审核责任,确保政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抓好问题整改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机构概况、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栏目信息,全面反映市供销社工作现状、取得成效及机关建设等各方面情况。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利用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座谈收集对供销社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排查反馈的问题,及时逐项做好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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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社加大了对干职工的培训力度,由主要领导召集,分管领导组织2次会议,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布置,并对各股室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将周二讲堂培训资料线上分享给相关干部,扩大培训面,强化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同时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工作。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动态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较为明显。

下一步,我社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公开的积极主动性,强化信息的审核把关,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社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樟树市供销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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