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樟树市发改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发改委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发改委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5号政府办公大楼609室,电话:0795-7333635,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管理,全面压实责任。完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的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到组织健全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狠抓任务落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年初研究制定全委重点工作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其中,明确年度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析信息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点;年底及时总结全年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年工作重点。

三是加强流程规范,提升公开质效。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确保回复信息准确、网址链接有效、联系电话畅通,尽量缩短回复时间。坚持“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是在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网站的内容得到了及时更新,网上公开基本做到全面、及时和准确。2024年在我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条。其中工作动态90;机构介绍4;信息公开指南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3;价格监测信息14;服务性信息7;公示公告信息7条。此外,转载上级部门相关信息12条。

二是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立足部门职责权限,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更新部门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委全年收到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0,其中3件通过信函申请,7件通过政府网站在线申请,未收到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没有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断提高公开质量,规范公开内容,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公民隐私等各方面把关,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委按照政务工作要点的要求发布相关信息,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保证专人专责,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严谨性和时效性

()监督保障

一是我委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政府发文公文公开意见单。二是将政务公开列入我委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对分解任务进行监测督查,督促各相关股室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贯彻落实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增设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多次结合具体工作参加整改会,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2.623491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发展改革事业发布氛围。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12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