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樟树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9年2月19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樟树市司法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7333899)。
一、概述
根据《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18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樟树市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得以高效开展。
(一)樟树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概况:
一是完善组织推进机制、规范内部工作流转程序。本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后,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了相关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本局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了内部业务工作的程序,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本局建立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对公文类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不涉密公文类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对涉密公文类信息严格保密措施。
三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及时公开政务服务电话号码,对变更的号码及时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在局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部署和使用的有关培训,将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便民服务以及工作动态等内容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在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窗口单位全面进行政务公示,通过网络、媒体等扩大公开、公示等范围。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18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5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于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4条(《樟树市司法局2018年工作计划》、《樟树市司法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18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樟树市司法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占总体的比例为40%;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6条等。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网站建设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做了网络宣传工作。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0次,咨询接待5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此外,本局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0件。
六、其他工作情况
本局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公开办事程序,正常运作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全年未收到行政权力申请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扩大。本局将对专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