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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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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樟树市司法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兆丰花苑36109号,电话:0795-7333899,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树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有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1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决策公开31条,执行公开67条,管理公开6条,结果公开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进行审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线上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为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将政策文件进行公开,并做好相关的政策解读,按质按量更新工作动态,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网站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充分利用法治樟树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势,规范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全方位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互联互通,促进政民渠道互动。
    ()监督保障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参加樟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信息公开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偶尔会出现错敏字、个人隐私等问。

整改情况:严格压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力争杜绝个人隐私、错敏字等现象。积极发挥局各股室工作积极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力争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上一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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