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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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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樟树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樟树市杏佛路附79号,电话:0795-7333561,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各栏目信息。

(一)主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24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400条,涵盖行政执法、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环境保护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及时、规范地予以答复,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维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要求做好各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发布及时。

(五)监督保障

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平台管理维护,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同时及时对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检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管理,建立信息更新提醒机制,确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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