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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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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樟树市审计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审计局联系(地址:樟树市药都路19号,电话:0795-7333419,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樟树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

202411日至20241231日,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各类信息67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5条、审计公开4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4条、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8条、规划与计划3条。

()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开展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实现部门各科室之间专人专岗联动,共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具体经办人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发布等各环节手续;认真做好公开信息内容、分类等方面的核实,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各栏目开展自查,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发布内容是否存在严重表述性错误、政策解读链接是否相互关联及准确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

()监督保障

强化网络安全日常监测工作,确保了全年和重大活动网络安全。严格按照政府网站考评办法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网站信息内容,确保上网信息的及时、准确和保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板块信息没有做到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动态更新;二是审计是专职经济监督部门,不承担具体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可公开的信息数量偏少,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制约了信息公开的数量;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把关还不够严格,部分信息存在稿件质量不高、措辞不严谨等现象。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提高相关人员的文字工作能力,及时报备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工作对接顺畅;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公开指标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度本单位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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