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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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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樟树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60号,电话:0795-7777991,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结合医疗保障领域的工作实际和职责定位,在满足社会群众、服务对象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同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0条,其中决策公开3条、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管理公开2条、服务公开12条、结果公开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公开。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2021年,我局加大数据公开力度。信息披露了2020年部门算、2021年部门预算等。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制定本单位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领导逐级审核发布,做好公开信息基础要素的核对校验,确保信息内容规范、完整、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在规范管理系统栏目的基础上,开辟了“基金监管专栏,用于发布“基金监管典型案例通报”。针对上级部门监测反馈的相关问题、建议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根据上级精神,我局未单独建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重要信息和公示均发布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我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日常管理维护,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坚持做到常态化自查“工作动态”等栏目的更新时效,确保信息准确、要素齐全。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我局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我局将网站建设作为提高服务效率、实施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构建常态化管理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管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不及时,不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缺少图片、动画、视频等多媒体解读材料;三是规范化标准化还有差距。一些细节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如政策文件和文件解读之间链接跳转不及时,不清晰的现象仍有存在。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立足医疗保障工作,做细做实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拓展主动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质量。积极主动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针对热点、难点、关切点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解读,规范解读程序,提高解读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提升相关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樟树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1

樟树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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