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经济运行情况
2023年1季度我市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154386万元,可比增长3.94%。其中:农业产值36492万元,可比增长1.91%;林业产值4670万元,可比增长6.1%;牧业75615万元,可比增长4.94%;渔业产值27646万元,可比增长3.3%,农林牧渔服务业9963万元,可比增长5.01%。
二、三个“聚焦”促农业生产
一是聚焦稳产保供。2023年一季度我市蔬菜产量6.8万吨;生猪存栏37.03万头,其中能繁母猪4.5万头;生猪出栏16.59万头;家禽存笼273.57万羽;禽肉产量2634吨,禽蛋产量1485.33吨;水产品产量1.12万吨。二是聚神春耕备耕。整合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新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粮食生产资金3730万元,支持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其中安排资金350万元用于推广水稻大钵体毯状苗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市供销社向生产厂家集中采购化肥,按出厂价加大车运输费直供给种粮农民,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目前早稻种子供应量总体充足,常规品种占比较大,价格与去年持平;肥料供应稳定,价格相比去年同期持平,45%复合肥每吨3200元出厂,尿素每吨2900元出厂;农药供应充足,除草剂价格整体下降,草甘膦、草铵膦下降超过30%;杀虫剂、杀菌剂价格也稳中有降。三是聚力夯实基础。做好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扫尾工作。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71台套,高速插秧机17台,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1.48万千瓦。目前全市已建成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6家,正在建设中8家,基本完成早稻播种面积3000亩以上的乡镇至少有1个机械化育秧中心任务,目前已完成水稻机械化育秧0.89万亩。
三、下步计划
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力度,做实农业统计数据质量。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农业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可靠。
3、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等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实时掌握我市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确保数据如实反映我市农业发展现状。
4、加强实地调研,取得农业数据的第一手资料。认真审核乡镇上报数据,确保农业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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