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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2023年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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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广大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保障更加充分。

一、妇女儿童基本情况

(一)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各项指标均超过目标值。2023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4%,宫颈癌人群筛查率91.35%,均超过目标值。全市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百白破疫苗接种率、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甲肝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流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56%、96.00%、96.82%、96.18%、98.73%、96.54%、96.78%、和96.61%,均超过目标要求。

(二)儿童平等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2023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0.1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3.2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39%,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初中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各年龄段儿童入学(园)率保持稳定,都能享受到平等受教育机会。

(三)妇女社会保障巩固发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女性19.93万人,占比50.98%,同比增加3.1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女性21.97万人,占比42.7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3万人,占比44.22%,同比增加1.36%。

(四)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女性参政比例进一步提高。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25.00%,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51.85%,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11.11%;二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20.00%,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23.08%,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29.50%。三是女性在村两委中的比例得到巩固。全市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4.39%,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7.43%;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73.64%;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67.24%,女性代表在两委中比例的巩固和稳定,很好的保障了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地位。

(五)法律援助和合法权益维护成效显著。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力,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67人,得到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数56人;获得司法救助女性人数57人,得到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数8人。

(六)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一是生活及生存环境明显改善。2023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8.28%,比上年增加4.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1.87%,比上年增加18.71;二是儿童文化发展环境得到改善。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5.68万册,青少年参加科普宣讲活动人次4060人,比上年增加360人,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人次93821人。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提高服务质量。

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发展,妇女自身保护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儿童权益保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还不够强,如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不健康的网站、网络游戏等,对广大青少年的成长所造成的危害很大,特别是农村外出打工人员的持续增加,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尤其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

(二)留守儿童的学习和心理教育工作丞待加强。留守儿童由于短期或长期失去直接监护人,在缺乏父爱母爱的环境中成长,生活在事实上的“单亲家庭”或“隔代家庭”中,长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导致许多“留守儿童”心理不能健康发展。

)妇女就业及劳动社会保障形势依然严峻。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再就业压力大,受性别、传统观念、自身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低,收入水平不高,缺保障,不安全的行业,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状况,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有不利因素。

三、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建议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她们的法治观念,提高她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步推动维权社会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妇女权益投诉受理中心,妇女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形成“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维权新格局。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全面联动,为儿童的人身安全保障构筑一条坚强的安全线。

(二)加强宣传,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宣传,通过组织创业政策宣讲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促进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妇女的政策知晓率,努力为妇女创业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培植宣传妇女创业先进典型,扶持一批创业女能人,在全社会兴起劳动光荣、创业有功的社会风气。积极维护妇女权益,大力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努力消除用人单位招聘招工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努力推动实现女性与男性拥有同样平等的就业机会。

(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健康讲座,提高群众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措施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提供婚前保健和生育知识的指导,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和免费婚检等相关措施,提高婚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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