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春市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和数字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市工信发〔2024〕145号)以及樟树市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次樟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审核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及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初审,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核,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等8家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试点企业获得樟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奖励资金。

注:拟拨付樟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奖励资金企业名单(第二批)(排名不分先后)
赣公网安备360982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