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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发布时间:2024-04-15 09:11来源:樟树发布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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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来了!4月17日开始网报,快快行动起来!

宜春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宜春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安排予以公告。

一、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栏目下点击“教师资格认定”→ 在线办理→认定登录入口。

二、网报时间

全市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统一网报时间,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2024年4月17日8:00—4月30日18:00。

第二批次:2024年6月6日8:00—6月20日18:00。

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选择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进行网上申报,逾期将无法报名。

三、现场确认

详见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认定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请申请人在网报时仔细阅读各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

附:宜春市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认定安排。

宜春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一、认定机构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0795-3216763。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宜春市各县市区范围内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宜春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宜春市(含各县市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宜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4月17日8:00—4月30日18:00。

第二批次:2024年6月6日8:00—6月20日18:00。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点选择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社会人员,网报时认定机构选择宜春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或行政审批局),具体现场确认和体检安排请网报时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2.宜春学院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的,认定机构选择宜春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宜春学院。具体要求以宜春学院通知为准。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要求

1.户籍(居住证)原件;网报系统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以网报时各自选择的县(市、区)确认点“注意事项”中发布的体检安排为准。

2.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宜春学院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宜春学院通知为准。

宜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安排请扫码查看

樟树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樟树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安排

一、认定机构

樟树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795-7313122。

二、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樟树市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樟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3.驻樟树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4月17日8:00—4月30日18:00。

第二批次:2024年6月6日8:00—6月20日18:00。

四、现场确认安排

(一)确认时间

为更加高效有序进行现场确认工作,采取分学段错峰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人员和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

申报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0日。

2.第二批次

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且确认点选择“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人员和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5日。

申报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2024年6月26日—2024年6月28日。

3.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二)确认地点

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第一排A7.A8.A9窗口(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注意:幼儿园与中小学的体检项目不同,体检表上应注明自己的“报名序号、学段、照片序号”),贴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没有加盖公章不能参与体检。现场询问自己的体检序号(即照片序号)并牢记。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白底)的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照片背面请清晰书写本人姓名、报名序号、申报学段及学科、照片序号)。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五、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

第二批次: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9日。

2.体检地点:樟树市人民医院体检科。

体检一般安排在上午10:00前,需空腹,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由樟树市人民医院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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