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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30 08:41来源:樟树市卫健委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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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樟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发放明细(1-3)季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名称

惠企

利民

惠及企业数

次数

金额

惠及人员数

人次

金额

1

店下

18032

18032

115.4048

2

永泰

14260

14260

91.264

3

临江

33668

33668

215.4752

4

经楼

22538

22538

144.2432

5

张家山

52847

52847

338.2208

6

昌傅

24051

24051

153.9264

7

黄土岗

22038

22038

141.0432

8

大桥

24565

24565

157.216

9

洋湖

25499

25499

163.1936

10

观上

21252

21252

136.0128

11

洲上

30668

30668

196.2752

12

山前

11395

11395

72.928

13

义成

21604

21604

138.2656

14

刘公庙

16520

16520

105.728

15

湛溪

7216

7216

46.1824

16

阁山

16209

16209

103.7376

17

双金

6014

6014

38.4896

18

中洲

15705

15705

100.512

19

淦阳

47103

47103

301.4592

20

鹿江

27677

27677

177.1328

21

福城

20039

20039

128.2496

附件4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一、资金来源

1.《宜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卫生健康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宜财社指〔202312),2170万元。

2.《宜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部分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宜财社指〔2022〕195号),920万元。

以上合计30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9元,其中80元部分根据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数分配给各乡镇,其余9元部分按照资金文件分配项目资金。

三、分配情况

现将80元部分按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口,人均64元预拨分配至21家医疗机构3064.96万元。详见附件3。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樟树市卫健委《关于印发樟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樟卫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按相关规定拨村卫生室的补助经费市卫委将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严查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5-7119986

附件5

樟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公开(1-3季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部门1-3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指标情况

截至20233季度,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指标3090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截至20233季度,支出直达资金3064.96万元,支付率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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