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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卫健委2024年1季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樟树市卫健委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23 14:29来源:樟树市卫健委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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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樟树市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发放明细

20241季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名称

惠企

利民

惠及企业数

次数

金额

惠及人员数

人次

金额

合计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14

614

123.91

1

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90

90

12.2686

2

城关卫生院

78

78

31.1422

3

经楼镇中心卫生院

35

35

6.0726

4

义成镇卫生院

23

23

3.9860

5

永泰镇卫生院

25

25

3.2411

6

黄土岗镇中心卫生院

37

37

5.0678

7

店下镇中心卫生院

25

25

3.9571

8

昌傅镇中心卫生院

37

37

6.4851

9

刘公庙镇卫生院

24

24

3.5077

10

观上镇卫生院

26

26

4.1256

11

洋湖乡卫生院

28

28

4.7261

12

洲上乡卫生院

20

20

3.9724

13

湛溪卫生院

11

11

1.3509

14

山前卫生院

18

18

2.9963

15

中洲乡卫生院

21

21

3.4685

16

张家山卫生院

44

44

13.9842

17

大桥卫生院

30

30

8.0769

18

阁山镇卫生院

25

25

3.4945

19

双金卫生院

17

17

1.9864

附件4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

一、资金来源

资金文件1.《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宜财社指〔2023〕109号)

2.《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宜财社指〔2023〕118号)

3.《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宜财社指〔2023〕184号)

资金名称: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金额123.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7万元,省级资金23.53万元,市级资金30.68万元,已分配资金123.9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0号)严格执行。

三、分配情况

分配情况描述:分配至19个乡镇卫生院123.91万元。(详见附表)

四、下一步工作

市卫健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各项绩效目标指标值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根据各单位在岗有编、基药网上采购金额及年度基本药物制度绩效开合情况进行结算,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5-7119986

附件5

樟树市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公开

20241季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部门1季度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指标情况

截止20241季度,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指标123.91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23.9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0万元;本级配套直达资金0万元。

二、支出情况

截止20241季度,支出直达资金123.91万元,支付率100%,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23.91万元,支付率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支付率0%;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支付率0%;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支付率0%;参照直达资金支出0万元,支付率0%;本级配套直达资金支出0万元,支付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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