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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林业局直达资金分配情况公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发布时间:2022-12-09 16:21来源:樟树市林业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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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金来源

赣财资环指【2022】13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51.74万元;赣财资环指【2022】12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18.76万元。合计170.5万元均为公益林补偿资金。

二、分配原则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赣林函字[2022]460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资环[2019]4号)精神,现拨付上级下达我市管护支出的中央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金拨付。

此次拨付的资金为上级批复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的管护支出,国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为21元/亩(护林员工资由林长办公室发放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为18.5元/亩),用于国有林权单位管护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为18元/亩,用于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和管护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集体所有的经济补偿资金,按验收合格面积全部拨付到该村集体账户,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采取报账制的形式,公开透明分配或使用公益林补偿资金。个人所有的经济补偿部分,纳入江西省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乡镇政府和基层林业工作站监管经费各0.25元/亩。2.5元/亩的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工资直接拨付到林长办公室,整合到专职护林员工资中。

2.资金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由市林业局负责、乡镇(场)配合,采取“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市林业局将按照分配的资金数额,直接拨付到有关乡镇财政所、国有林场、个人社会保障卡。村集体资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采取报账制的形式,由乡镇财政所拨付到村集体。

3.村委应对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林权所有者的公益林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补偿资金、账户、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结果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签章认可后存档保存,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分别报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农财科各一份,并将社会保障“一卡通”基础数据上传至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农财科。

4.各乡镇加强对公示情况的监督。乡、村两级必须认真公正操作,不得挪用、滞留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届时,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将对此项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三、分配情况

分配情况描述:分配至生态公益林项目,总计170.5万元;2022年公益林资金总计发放289.405138万元,分配到8个乡镇3个林场123.032663万元 ,农户1516余人,金额124.980426万元。(详见附表,项目情况表、分配到乡镇林场、个人明细表)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强宣传,向基层干部群众讲清楚政策要求,提高保护生态公益林思想认识,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民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质量,做到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保证森林资源的提升管护。

3.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管理、切实加强公益林保护力度和广度。

五、监督投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樟树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7333835

附件:

附件3 樟树市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发放明细(四)季度

附件5 樟树市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分季度)

附件8 樟树市生态公益林直达资金分配到人(户)明细表

附件9 樟树市直达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022年)

附件10 樟树市2022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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