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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江街道农村清洁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28 00:00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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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办发[2015]33

 

 

西堡、大路口村委:

为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结合樟树市农村清洁提升工程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农村清洁提升工程”为抓手,健全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加大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确保所涉村庄的环境卫生整洁,“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二、实施对象

西堡村委王家、张家、陂上和禾埠等八个自然村,大路口村委老邹坊、新邹坊、垣下、皮家等七个自然村。

三、工作目标

1、农村清洁工程落实“六个有”:即有专项保障资金;有相关保洁设施和工具;有督查方案并开展月度评比;有村组保洁员及工作合同;有工作规程、乡规民约和相关管理制度,有农村环境卫生考评办法。

2、村庄环境卫生状况达到“六个基本没有”:即村农户房前屋后基本没有垃圾;村周围基本没有堆放垃圾;河边(堤岸)、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和岸边没有乱倒垃圾;村庄内部及周边基本没有垃圾;通村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没有乱排乱流现象。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的突出问题,实现乡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民保洁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抓好主体建设。切实发挥街道、村委会、村理事会、保洁员和村民这五个主体的作用。一要实行垃圾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制。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农村清洁工程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要督促相关村组成立理事会,挑选好村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和相关卫生保洁制度。二要强化自然村理事会保洁的监督管理职能。理事会成员不仅要带头进行垃圾收集分类,而且要教育引导村民主动做好“门前三包”和督查保洁员抓好日常垃圾处理。三要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员队伍。每个自然村要每村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由村委支付,每人每月300元。要选择身体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公益心、敢负责、能吃苦、有奉献精神的村民聘用为农村保洁员,并签订工作合同,保持保洁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健全保洁员队伍的职责规定、考核激励管理制度。四要提高村民垃圾处理的主体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处理成为自觉行动。

(二)完善硬件设施。农户要配齐“两桶一袋”(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桶和可回收垃圾袋);保洁员要配备一车(垃圾清运板车)、一帚(扫帚)、一铲(铁铲)、一钳(分类钳)、一衣(工作服)等保洁工具;根据实际情况,要在适当的地方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斗,便于农户就近倾倒垃圾。

(三)突出重点环节。各村庄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集中人员、资金、设施等要素资源,组织力量集中清理各类陈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河塘沟渠的漂浮物,并及时清运。重点做到“五洁”,田园清洁做到田边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道路清洁做到路边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溪河清洁做到河边无悬挂垃圾、无暴露垃圾;村庄清洁做到村庄内无乱堆垃圾、无乱占乱放;家园清洁做到家内和房前屋后摆放整齐、无乱丢垃圾。

(四)确定处理模式。垃圾按照户集、村收、市环卫处清运的方式,由市环卫处转运到填埋场作填埋处理。街道与市环卫处签订托管协议,由街道出资,市环卫处按每斗120元的标准,及时清运垃圾。各村庄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处理模式。严禁垃圾向河流倾倒、严禁村点建立简易垃圾填埋场、严禁对未分拣垃圾进行简易焚烧、严禁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

(五)强化制度建设。各村组要制定村规民约,制作卫生评比宣传栏;对农户,要制定“庭院三包”责任制度;对保洁员,要制定工作职责;对理事会,要制定农村清洁工程理事会制度;要通过村规民约、村民集体决定奖惩等制度安排,对不分拣分类处理垃圾的农户加强监督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已单独行文)。西堡、大路口村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保障机制。西堡、大路口村委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村的实施细则,建立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和专业保洁队伍,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洁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大宣传引导。街道、西堡、大路口村委要迅速掀起宣传农村清洁提升工程的高潮,引导和动员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

(四)确保资金投入。实行街道、村委、村组和农户四级筹资的方式,保障资金到位。其中街道筹措10万元、村委筹措2万元、村组筹措0.5万元,农户每人每年5元卫生费用的方式出资。街道财政设立清洁工程资金专项核账,所有清洁工程资金纳入专项核账管理。村委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五)强化督查考核。要建立完善的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制度和奖惩机制,对农村清洁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详见附件)。街道农村清洁工程办将会同有关人员对各四个村组,每月开展一次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排名。对工作进展慢、推进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附件:1.鹿江街道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办法

 

 

 

鹿江街道办事处

2015315

                       

 

 

                           

 

                                                             鹿江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5315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1

鹿江街道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办法

 

为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西堡村委王家、张家、陂上和禾埠等八个自然村,大路口村委老邹坊、新邹坊、垣下、皮家等七个自然村。

二、考评内容和计分标准

考评包括基本要求、百分制评分二部分。

(一)基本要求

1.保洁员日常管理有专人负责。

2.有一定数量永久性宣传标语和卫生评比宣传栏。

3.按要求组建稳定的保洁员队伍,保洁员安排合理,签订保洁合同,落实保洁责任。

4.村组制定了村规民约。

5.制定了“庭院三包”责任制度,农户对房前屋后保洁工作实行“三包”。

6.有保洁员工作职责和农村清洁工程理事会制度。

对未达到以上基本要求的,考评一律不给分。

(二)百分制评分(100分)

1.保洁设施建设(20分)

1)保洁员配备车、帚、铲、钳、衣等保洁工具,得7分。否则酌情扣分。

2)每个村组在适当的地方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斗,得7分。否则酌情扣分。

3)有垃圾清运车,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2.卫生保洁(80分)

1)村庄保洁(50分)

1、实行动态保洁,路面干净整洁、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任意倾倒垃圾的,得7分。发现一处垃圾或污水扣1分,扣完为止。

2、保洁设施配备到位、及时维护、运行正常的,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3、村内主次干道干净清洁、无任意丢弃垃圾和畜禽粪便的,得6分。否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4、村内公共场所干净清洁、无任意丢弃垃圾的,得8分。否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5、垃圾入斗不溢出,及时清运的,得8分。否则每项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6、村内池塘无漂浮垃圾、无倾倒垃圾(包括建筑物)现象,得6分。否则每项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7、农户杂物堆放整齐、不占道,畜禽实行圈养的,得5分。否则每项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8、村庄内车辆有序停放、不占道,垃圾日产日清,得4分。否则每项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道路保洁(16分)

1、道路沿线卫生状况良好,道路沿线两侧路肩、边沟无任意倾倒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等现象,可视范围内无成堆垃圾,田间无丢弃的各类农药、化肥包装袋、瓶等垃圾的,得9分。否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可视范围内无成堆垃圾的,得7分。清运不及时或垃圾溢出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溪河保洁(14分)

1、河道(溪流、沟渠、池塘)两岸无任意倾倒垃圾的,得7分。否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河道(溪流、沟渠、池塘)内及河道旁无成片垃圾、成片悬挂和积沉垃圾的,得7分。否则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三、组织考评

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工作在街道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采用月督查评比、街道领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督查、街道领导检查均不提前通知,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公示”,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

本考评办法由街道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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