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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开展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30 00:00来源: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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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城党发[2015] 

各村(居)委、乡直及驻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未成年人涉水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经请示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全乡开展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是深化平安吴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委务必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示、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及时消除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重点做到三清四到位

   ——三清:

   1.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道、堤坝、干渠、水库、山塘、池塘、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底数清、情况明。

   2.对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底数清、情况明。

   3.对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底数清、责任明。

   ——四到位:

   1.未成年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到位。

   2.警示提示标识建设和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到位。

   3.以积极开展假日课堂平安守护活动促进安全防护机制创新和落实到位。

   4.应急救生设施和救援队伍配置到位。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辖区内的水域及隐患

   以乡为单位,完善各村(居)、各中小学校、水务站、综治办对涉水安全隐患排查的结果,确保信息准确、不留死角。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将曾经发生溺水事故和未成年人喜欢去玩耍水域,学校周边2公里范围内,村庄周边等地方的水域作为危险水域,其他的作为一般水域,建立台账,分类管理。我乡综治办、水务站要将危险水域列入重点管理对象,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预防溺水各项措施。

   (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未成年人溺水隐患

   1.分级分类落实预防溺水安全责任。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由乡、各村(居)分别与水域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权属单位)签订《预防溺水事故安全责任书》。对预防工作任务、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原则上,小型水库、较大山塘以及危险水域,由我乡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山塘、池塘一般水域等,由各村(居)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

   2.设立醒目、规范的警示、提示标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责任主体要立即制作、树立永久型警示、提示标识,注明下水危险禁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等警示性内容。由我乡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加大督促检查,确保标识按时、按质落实到位。特别是对危险水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设立到位。

   3.开展涉水安全隐患重点治理。一是对学生上学放学途经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过往行人、车辆容易坠落地段,要加装水泥墩、防护墙(栏)等防护设施。二是在多次发生人员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等防护设施的,及时建设到位。三是开展安全巡查。在6—10月,我乡、各村(居)要组织责任主体加强水域安全巡查。特别是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上学放学经过的水域,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要重点加强巡查、值守,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

   4.配备应急救生设施。大塅水库等大中型水库的管理单位,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加强安全巡查;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救生衣、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山塘、池塘等地的警示标识附近要摆放一些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由大塅派出所牵头,组织建立专业或义务救生队伍,加强救生培训,做好应急准备。

   (三)注重实效,扎实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大塅各中小学校要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课时、教案、作业三落实市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开展教学评比,提高教育质量。各学校要做到固定课时、固定教师、固定内容三固定。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科学常识教育,将教育部的六不一会要求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同时,从即日起至10月底,坚持每日两个五分钟警示教育,所有中小学校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尤其是周五下午的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用五分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

   2.加强校内宣传,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在每所学校门口都要设置一块警示宣传牌,要求学生不得私自下水。在校园内,通过编刊图文并茂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开通校园广播,播放珍惜生命、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

   3.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家庭、学校共同监护的强大合力。各学校在暑假前,要专门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开展一次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对预防溺水六不、家庭监护责任进行一次专题教育。家长会要统一签订《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告知书》,学校、家长各执一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问题,学校在上报信息的同时,要随附《告知书》复印件。对留守儿童和外出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组织班主任进行一次专门家访,了解监护人及学生校外监护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提出监护建议,并分别登记造册,报我乡综治办和市教育局。

   4.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的浓厚氛围。利用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村(居)宣传栏开展预防溺水知识宣传。在农村水域附近,张贴悬挂一批警示宣传标语。以村(居)为单位,组织网格管理员对有未成年人的家庭上门入户,进行警示提醒,开展预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

   (四)创新机制,提升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实效

1.至少创建一个示范性假日课堂乡团委要配合好团市委的工作,选择1个有条件的村(居)委会,利用祠堂、农民书屋、教学点、村(居)委会办公楼等场所资源,添制青少年活动用品,组织五老人员、青年志愿者等力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道德、传统、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经典名著阅览活动。将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最大限度凝聚在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中。

2.组织开展三线联动义务巡查活动。由我乡综治办牵头,从6月到10月,在重要时期、重要地段,组织中小学教师、村组干部和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开展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各村(居)综治工作室主任要主动衔接,加强学校、村(居)委、网格管理员之间的沟通协调,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私自下水。

三、工作步骤

   1.强化部署、排查隐患阶段(6月上旬前)。按照市要求,以乡为单位,对辖区所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需要建设整改、添置相应设施的项目,及时向乡主要负责人作好汇报,统筹安排。

   2.集中治理、消除隐患阶段(6月中旬—920日)。对乡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按照规格、位置规范要求设立警示、提示标识,加快施工建设,开展安全巡查。对各中小学校召开家长会,组织开展教育宣传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教育措施。乡综治办、水务站、团委要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居)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乡综治办将实行限期整改,督促落实。

   3.总结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阶段(921—1030日)。乡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对未成年人涉水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取得成效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并及时总结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职责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乡综治办:运用三网工作体系,将涉水安全隐患排查列入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定期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健全溺水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落实出事必查、工作必问、责任必究机制。将各村(居)委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成效纳入综治考核重要内容。

   乡各中、小学校: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落实每天两个五分钟提醒。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危及学生安全的重点水域排查,开展义务巡查活动。

   乡水务站:加强全乡水域安全隐患整改的技术指导,对存在突出隐患的地段、区域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当地及管理单位组织施工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全乡防溺水警示标语、永久型标识技术标准。督促各村(居)开展预防溺水巡查,添置救生设备。

   乡妇联:建设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乡团委: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活动,引导青少年参与健康、积极的文体活动。加强防溺水社会宣传,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乡派出所:组织建立专业或义务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救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工作落实,成立乡开展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由乡党政办、综治办、水务站、团委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协调。

   1.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将组织各村(居)、各中小学校开展涉水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组织村(居)建立义务巡查队伍,开展安全巡查活动。组织学校做好家长监管责任教育,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督促落实水域安全警示标识。

2.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未成年人涉水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相互协作。

3.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查究。 610 10 月20 ,乡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组将每月调度全乡各村(居)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居)责任分工完成情况将作为履行综治职责重点内容列入年度综治考评。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整改的,将重点抄告督办,实行限期整改。凡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群体性溺水受伤的,将上报至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组及市综治办进行责任查究。

                                   中共吴城乡委员会

                                   2015 6 10

主题词:涉水安全     专项治理     活动     通知                         

  送:市政法委                                            

中共吴城乡委员会办公室             20156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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