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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关于公示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举报电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5 22:13来源:樟树市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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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党的二十大部署的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目标任务,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监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现将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举报渠道公示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信、电话等方式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线索。具体方式如下:
来信投诉举报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0号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三楼310室
举报电话:0795-7161525;
热线电话:0795-12345;
(2024年4月起全面停用“12369”短号码投诉)
个人电话:余先生(18707050787)
肖先生(18870274877)
先生(17858503213)
二、举报奖励
对提供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并查证属实、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的,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行政处罚情况,按规定给予实名举报人不定等次奖励。同一环境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同一举报内容,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环境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人领取。举报人同时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的,一经核实,对举报人累计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参与办理举报工作的人员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线索等情况。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举报人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虚假、恶意举报或者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冒领奖金,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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