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赣K6**63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行政处罚案
2023年8月4日06时44分,樟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樟树市樟树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新余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赣K6**63(三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59.2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25吨,其超限超载34.2吨,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