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餐饮有限公司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2023年9月5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餐饮有限公司(某酒店宴会中心)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 项之规定,给予樟树市某餐饮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2.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江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2023年9月5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江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江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3.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歌厅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2023年9月7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歌厅开展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樟树市某歌厅责令停产停业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4.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医院行政处罚案
2023年9月20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医院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樟树市某医院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案例5.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娱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9月27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樟树市某娱乐有限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