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新余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赣K8**03车辆擅自超限行驶案
2023年12月6日,樟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樟树市G533黄土岗K48+200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新余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赣K8**03(四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85.2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31吨,其超限超载54.25吨,属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2. 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参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11月7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参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厂房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回路故障、备电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樟树市某参茸有限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