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樟树市民政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杏佛路86号,电话:0795-7362496,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樟树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扎实有序推进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和效能。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及时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更新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工作动态、规划计划、依法行政、重点领域公开等。围绕社会关注的社会救助与福利、养老服务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加强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紧跟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增加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并及时将由我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1.决策公开:按照重大决策与公开要求,全年发布信息4条;发布政策文件8条,政策解读8条,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均已相互关联;发布政府重点工作6条。
2.管理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信息,全年累计发布机构职能信息2条;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9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动态调整单位权责清单,发布2022年樟树市民政局权责清单;发布行政执法信息3条,包含重点监管事项、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3.服务公开:依托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公开发布,让群众知晓办事流程、办事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累计在政务服务网发布办理事项48条。
4.结果公开:及时将由我局主办的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全年累计公开人大建议4条;公开政协提案10条。
5.执行公开:严格遵循工作动态发布周期,全年累计发布工作动态50条;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发布社会救助与福利信息36条,发布养老服务13条;发布规划计划6条;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完善依申请公开管理,按照《规定》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时间、申请程序、监督方式、答复时限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等信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过程,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要求,严把信息审核关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严肃信息审核纪律,对公开的所有信息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审核范围做到全覆盖,把握信息内容审核重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未经审核不得公开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先后召开2次政务公开推进会,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工作制度。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
3.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7月26日,开展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民政、温暖民政”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10人走进市民政局,深度了解我市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推进阳光、开放、法治、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考核范畴,对履职不力的股室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38.75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决等信息公开还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等还有待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要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以及上级部门重要安排,围绕社会救助与福利、养老服务信息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落实情况相关信息。
三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规范办理程序。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