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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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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樟树市福城街道淦阳路10,电话:0795-7333549,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落实主题教育任务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奋进之年“三比三争”活动要求,聚焦市场监管工作,紧扣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用心用情走好新时代互联网上的群众路线。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全年共主动公开了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共计167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信息5条,政策解读信息6条;主动公开了工作动态信息57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行政执法信息3条,机构职能信息3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条,食品药品安全专栏信息61条,产品质量信息7条,市场监管专栏信息15条,年度报告1条。2023年,我局还组织召开了1场“惠民生、暖民心”新闻发布会,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等信息,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二)依申请公开

全面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樟树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要求答复申请人,并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整理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检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二是积极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巡检,及时更新栏目、修改错敏字、删除暗链错链,保障信息安全;三是广泛采用图文并茂、短视频、小漫画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和企业商家等服务对象宣传市场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给企业解难纾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专人专责,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标准,做好平台信息发布、日常巡查和维护。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防范化解失密泄密隐患风险,有效保障了平台全年的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

通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根据任务部署,及时完善局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整改反馈。同时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由市政府和本单位组织的不定期集中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监督保障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3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公开内容有待深化、服务主动性有待加强、群众参与度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改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科学优化领导机构名称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政机关公文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认真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理工作,查漏补缺、取长补短,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四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网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报告下载: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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