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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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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樟树市商务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商务局联系(地址:樟树市葛玄路6号,电话:0795-7333665,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樟树市商务局政务公开累计公布47条信息,其中公开指南2条,工作动态27条,相关财政决算6条,政策文件、规划计划7条,机构职能3条。内容包括《樟树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樟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机制》、《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樟树市金融支持企业发展“十二条”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流程,遵循法定时限,规范答复口径,履行标准文本,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度暂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形成信息公开发布逐级审批、层层把关,发布前审核、发布后复查的工作闭环。同时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商务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商务局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重大政策发布时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文件,方便办事群众及时了解政府政策。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商务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全年无信息公开方面投诉处理事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群众需求上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力度需要加大。二是政务公开内容需要充实,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

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为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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