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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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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樟树市统计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5号市政府大楼6楼,电话:7333996,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职务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任务,做到有工作机构负责、有具体人员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将政务公开作为发挥统计服务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

(二)抓好制度运行。为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加强与社会面的沟通,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制度运行。一是坚持严格遵守发布程序。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坚持层层审核,将错误率降到最低,对于敏感信息或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把关到位。二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聚焦群众关切、企业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经济解读等信息,对于需要公示的内容及时公示到位,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突出业务培训。为进一步促进统计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开展,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面系统地掌握政务公开要求和标准。

(三)规范公开内容。是围绕重点领域公开。结合统计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关切,突出统计工作重点领域公开公示,及时公开统计政策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统计执法监督等内容。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办理两会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并全部公开办理意见及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积极主动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并就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跟踪回应关切,切实增强网上网下互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市统计局通过樟树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年报、统计法规、政策解读、人事、财务、数据等各类信息102篇。一是用好政务网站公开指南。依照目录及时、准确在各子项中发布相关稿件。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推进统计法宣讲进党校、进基层、进企业。提请市委、市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相关文件。持续开展了统计法户外宣传,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统计知识竞答、统计征文等系列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支持度。

1.决策公开。2023年,市统计局按有关要求公开政府文件2篇,其他相关文件5篇,且均在规定时间内配备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

2.管理公开。2023年,市统计局及时更新统计局内设机构和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信息,并且按时按质发布了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

3.结果公开。2023年市统计局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发布统计信息16篇,其中经济运行情况10篇,统计分析5篇,统计公报1篇。

5.执行公开。2023年市统计局发布统计工作动态61篇,规划计划3篇,行政执法情况5篇。

(二)依申请公开

樟树市统计局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樟树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程序、办理时限等,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下载。紧紧围绕统计工作职能,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统计数据。严格按照《答复示范文本》,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3年,市统计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答复处理环节,实现精细统计、精准答复、闭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本单位网站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规划计划财经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执法等栏目的审核发布,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根据工作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完成信息公开栏目开发,强化数据、服务、应用融通。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把政务信息网站建成统计信息资源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

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做好各相关栏目信息公开发布频率自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分类对照,做到按时、规范公开。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对接和任务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及时修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方面。一是总体公开信息量不大,有些栏目更新不及时,工作质效有待提升。二是协调机制执行不到位,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于提高,统计有关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

在以后的工作中,市统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在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樟树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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