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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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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一)总体情况、(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电子版通过樟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5-7160701, 电子邮箱:zsswjjbgs@163.com,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7号,邮 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樟树市教育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宜春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市教体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制度,明确了领导分工,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2023年樟树市教育体育局通过樟树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其中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文件共8条,政府重点工作项目信息5条,工作动态信息50条,发行政执法信息6条,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3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83条,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信息15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12条,教育信息(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3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公示公告7条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并发布了《樟树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教育领域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樟教体发〔2023〕55号)、《樟树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教育帮扶申请流程》、《樟树市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工作规定》等文件,及时就教体领域各重点栏目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樟树市教育体育局共收到0件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的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对外发布工作,政务信息的发送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经发布股室(站)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发布在政府网站上,以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樟树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公开效果。20234月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我局于4月7日在樟树市滨江中学以阳光食堂上监督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的固定开放月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媒体记者共10余人,参观樟树市滨江中学学生食堂,现场了解学校创建“阳光”食堂及“码上”监督工作接受群众问询、开展座谈研讨,并体验了体验滨江中学现场学生就餐情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此后,我市学校“阳光食堂”建设相关工作成效在《江西省改革动态》、《宜春市改革动态》发表,并得到了省、宜春市主要领导的肯定。

5.监督保障。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齐力抓”的工作机制,并制订、印发了《樟树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樟树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以保证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有章可循。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对教育体育领域重点事项信息发布还不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2.部门政务动态信息发布不及时,对信息的审核发布还不够正规,敏感信息的处理上有漏项,信息发布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1.平时做好部门信息动态的收集工作,对重点信息做好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2.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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