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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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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由樟树市城市管理局结合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s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樟树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3号,电话:0795-7364656,邮编:331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的具体指导下,持续推进城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监督、建设“五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城管领域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截至20221231,城管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其中工作动态59条,财经信息10条,行政执法信息21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23条,重点领域市政建设信息13条,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21条,决策部署落实信息3条。通过美篇、微信视频号及抖音号发布各类工作信息近8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发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答复,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城管局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城管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由业务股室提出信息公开要求,局办公室予以审核校对,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发布。按照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城管局认真做好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机关股室绩效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城管局2022年度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美篇、微信视频号以及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完善了城管局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涵盖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执法、建议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

城管局办公室配备了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最后经主要领导把关后予以公开,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合法合规。同时我局建立了社会评议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地广泛听取公众对城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52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日常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前,公开决策草案、出台背景,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提高公开便民性。多采用抖音、微信视频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樟树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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