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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直达专项资金】--【樟财教发〔2023〕 21号】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的通知

【樟财教发〔2023〕 21号】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16:44来源:樟树市教育体育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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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赣财教指〔2022〕68号、赣财教指〔2022〕50号)精神,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学杂费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720元、初中每人每年940元。补助资金补助到学生个人。

现根据你校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下达你校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具体见附表),请接此通知后,到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办理经费拨付手续。

请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此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学生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情况表

      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补助资金情况表

单位:人、元

合计

小计

樟树市药都外国语学校

樟树市广来寄宿学校

人数

金额

小学

初中

金额

小学

初中

金额

秋季

2327

982260

60

129

82230

953

1185

900030

春季提

标金额

2745

109645

163

145

12230

1225

1212

97415

合计

金额

1091905

94460

997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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