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一长两员”管理,压实各级林长巡林责任,建设规范化护林员队伍。目前全市有市级林长5名、乡级林长40名、村级林长111名、基层监管员90名、专职护林员82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
二是探索“林长+”机制,打造了4个“林长+中药材样板基地”、1个“林长+绿化苗圃基地”和1个“林长+森林康养基地”,发挥示范点标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建立了“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了协同推进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工作合力,提升了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一长两员”管理,压实各级林长巡林责任,建设规范化护林员队伍。目前全市有市级林长5名、乡级林长40名、村级林长111名、基层监管员90名、专职护林员82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
二是探索“林长+”机制,打造了4个“林长+中药材样板基地”、1个“林长+绿化苗圃基地”和1个“林长+森林康养基地”,发挥示范点标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是建立了“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了协同推进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工作合力,提升了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